海口市龙华区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遵谭镇)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022-05-2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海口市龙华区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遵谭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遵谭镇)
二、建设单位:海口市龙华区水务局
三: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南侧。
四、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五、公示时间:2022年5月24日—2022年6月22日
六、公众期间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18876144587
附件:
海口市龙华区镇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遵谭镇)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