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海口市秀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11-03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新建海口市秀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一、标题:新建海口市秀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项目名称:新建海口市秀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建设单位:海口市秀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建设地点: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北侧,永兴镇卫生院东侧
五、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六、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28日
七、公众期间公众反馈意见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18889625738
新建海口市秀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其他注意事项说明.pdf
新建海口市秀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保竣工验收报告(公示稿).pdf